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服务指南 > 房管中心 > 正文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项目

2013年10月18日 15:54  点击:[ ]

主题图片:

申报条件

城镇规划区内已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房屋,且房屋租赁当事人已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申报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其他必要材料。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备案。

办事及收费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进一步开放搞活房地产市场若干规定的通知》(文政发〔200483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法定(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按套计收,每套一次租赁合同收取100元,由出租人承担。住房以外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按宗(每宗为一个租赁合同)收取,出租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每宗一次性收取130元;100平方米以上至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每宗一次性收取240元;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宗一次性收取300元,由出租人承担。

市房管中心提供 服务电话:3037953

上一条:房屋产权档案查询项目

下一条:业主委员会备案项目

关闭

 

主办: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滇ICP备13003593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