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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档案局-非国家所有档案出卖、转让、赠送的审批办事指南

2016年11月29日 15:11  点击:[ ]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出卖、转让、赠送。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赠送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接受档案出卖、转让和赠送的社会组织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组织。

2.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赠送的的个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内组织,非国内组织;

2.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档案局窗口。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交通方式:可乘座514路到丽水龙庭小区、人大佳园小区站,8路到市人民政府、市人民医院站,9路到市人民政府站、金光数码城站,12路到市第五小学站。

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出卖、转让、赠送的审批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材料形式

其他要求

1

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出卖、转让、赠送的审批申请书

原件

2

A4

2

资格证明或组织机构证

复印件

1

A4

3

法人身份证或个人证件

复印件

1

A4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复印件

1

A4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5个工作日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

(一)审批结果

审批证件为《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出卖、转让、赠送的审批》证书,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出卖、转让、赠送双方各执一份。

(二)送达方式:

1.经办人现场受理申请,进行初审。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人应当场或者5日内发出《大关县档案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2.初审合格,正式受理。经办人填写《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出卖、转让、赠送的审批表》,交局长签发。

3.《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出卖、转让、赠送的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存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8763050819

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档案局窗口

(二)监督电话

市档案局:(0876)3050820

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3037968

市委编办电话:(08762668937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网址:wsxdaj@163.com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下一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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