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内组织,非国内组织;
2.申请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档案局窗口。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交通方式:可乘座5、14路到丽水龙庭小区、人大佳园小区站,8路到市人民政府、市人民医院站,9路到市人民政府站、金光数码城站,12路到市第五小学站。
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查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其他要求 |
1 |
单位机构代码证 |
原件 |
2份 |
A4纸 |
|
2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申报表 |
复印件 |
1份 |
A4纸 |
|
3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
复印件 |
1份 |
A4纸 |
|
五、审批时限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5个工作日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
1.经办人现场受理申请,进行初审。按照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2.初审合格,正式受理。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局主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道交受理人员,需要补充、修改的,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说明。
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存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876)3050819;
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档案局窗口
(二)监督电话
市档案局:(0876)3050820
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3037968;
市委编办电话:(0876)2668937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网址:wsxdaj@163.com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