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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证明项目

2013年10月18日 15:56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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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户口不在文山城区且在城区有合法产权的固定住所。

申报资料

个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契税发票。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出具证明。

办事依据

《文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人口落户的有关规定》。

法定(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市房管中心提供 服务电话:303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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