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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登记项目

2013年10月18日 15:51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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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资料记载一致;

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资料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5.不存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申报资料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和其他必要材料。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发证。

办事及收费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进一步开放搞活房地产市场若干规定的通知》(文政发〔200483号)、《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JGJ278-2012)、云发改价格〔20081028号、云发改价格〔20081666号。

法定(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80/套(住宅),550/宗(非住宅)。

市房管中心提供 服务电话:303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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