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内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的。
二、办理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1.占用人行道的,应保证占用后人行道有1米以上的通行宽度;
2.申请事项不影响城市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3.占用人行道设置候车亭、电话交接箱、有线电视端子箱、指示牌、路名牌等各类设施的,应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
4.占用道路设施安装招牌、广告的,应提供《文山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占用人行道进行门店装修的,应提供产权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6.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交警部门的同意。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无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无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无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
乘车方式:可乘坐5、14路到丽水龙庭小区、人大佳园小区站,8路到市人民政府、市人民医院站,9路到市人民政府站、金光数码城站,12路到市第五小学站。
六、申请材料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
非永久性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新办 |
1 |
申请单位书面申请书 |
原件 |
1 |
√ |
2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 |
3 |
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 |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收费项目:城市道路占用费
收费依据:文山州物价局、文山州财政局文件,文价费发【1996】81号。
收费标准
占用 类型 |
道类 单价 路类 |
车行道 |
人行道 |
空地路肩 |
建筑 施工 临时 占道 |
主干道 |
0.35 |
0.30 |
0.20 |
次干道 |
0.30 |
0.20 |
0.10 |
一般道路 |
各级风景区道路 |
0.35 |
0.30 |
0.20 |
其它道路 |
0.20 |
0.15 |
0.10 |
一般道路 |
各级风景区道路 |
0.70 |
0.50 |
0.40 |
其它道路 |
0.40 |
0.30 |
0.10 |
经营 性占道 |
主干道 |
— |
— |
0.40 |
次干道 |
0.50 |
0.40 |
0.30 |
一般道路 |
各级风景区道路 |
0.70 |
0.50 |
0.40 |
其它道路 |
0.40 |
0.30 |
0.10 |
经营性临街雨蓬(不含地面占道) |
主干道 |
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每天0.10元 |
次干道 |
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每天0.10元 |
一般道路 |
各级风景区道路 |
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每天0.05元 |
其它道路 |
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每天0.03元 |
缴费时间:领取证书前。
缴费方式:有财政缴费业务的民丰银行。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2)网络提交。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web/index.html?regId=2。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收到单位和个人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三)考核
无
(四)审批发证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核,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文山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占道许可证。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3037976。
3、网络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web/index.html?regId=2。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876—3037976。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文山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占道许可证》。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电话投诉:1.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76)3037968 2127365 2.市委编办电话:(0876)2668937。
网上投诉:http://www.xzsp.ynws.gov.cn/web/2/addComplainPage.html。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务服务管理科;通讯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邮政编码:663099。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无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下载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web/index.html?regId=2。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1
办事流程示意图
图1 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