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服务指南 > 市政综合执法局 > 正文

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办事指南

2017年09月30日 10:38  点击:[ ]


 

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内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的。

二、办理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文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1.占用人行道的,应保证占用后人行道有1米以上的通行宽度;  

2.申请事项不影响城市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3.占用人行道设置候车亭、电话交接箱、有线电视端子箱、指示牌、路名牌等各类设施的,应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  

4.占用道路设施安装招牌、广告的,应提供《文山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占用人行道进行门店装修的,应提供产权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6.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交警部门的同意。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

乘车方式:可乘坐5、14路到丽水龙庭小区、人大佳园小区站,8路到市人民政府、市人民医院站,9路到市人民政府站、金光数码城站,12路到市第五小学站。

六、申请材料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
非永久性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许可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新办

1

申请单位书面申请书

原件

1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1

3

身份证

复印件

1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收费项目:城市道路占用费

收费依据:文山州物价局、文山州财政局文件,文价费发【1996】81号。

收费标准

占用

类型

道类

单价

路类

车行道

人行道

空地路肩

建筑

施工

临时

占道

主干道

0.35

0.30

0.20

次干道

0.30

0.20

0.10

一般道路

各级风景区道路

0.35

0.30

0.20

其它道路

0.20

0.15

0.10

一般道路

各级风景区道路

0.70

0.50

0.40

其它道路

0.40

0.30

0.10

经营

性占道

主干道

0.40

次干道

0.50

0.40

0.30

一般道路

各级风景区道路

0.70

0.50

0.40

其它道路

0.40

0.30

0.10

经营性临街雨蓬(不含地面占道)

主干道

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每天0.10元

次干道

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每天0.10元

一般道路

各级风景区道路

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每天0.05元

其它道路

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每天0.03元

缴费时间:领取证书前。

缴费方式:有财政缴费业务的民丰银行。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二)前置审批

十、中介服务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十二、资质资格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2)网络提交。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web/index.html?regId=2。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收到单位和个人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三)考核

(四)审批发证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核,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文山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占道许可证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3037976。

3、网络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web/index.html?regId=2。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876—3037976。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文山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占道许可证》。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电话投诉:1.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76)3037968  2127365  2.市委编办电话:(0876)2668937。

网上投诉:http://www.xzsp.ynws.gov.cn/web/2/addComplainPage.html。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务服务管理科;通讯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邮政编码:663099。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下载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web/index.html?regId=2。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1

办事流程示意图

 

 

 

 

 

 

 

 

 

 

 

 

 

 

 

 

 

 

 

 

 

 

 

 

 

 

 

 

1  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

上一条: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下一条: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办事指南

关闭

 

主办:文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滇ICP备13003593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