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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2017年09月30日 16:21  点击:[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区域内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行政区域内洪区建设项目;

2)跨流域的非防洪建设项目。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相关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

2)不符合洪水调度安排,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

3)不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与防洪有关的技术标准等要求;

4)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有不利影响;

5)对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有不利影响;

6)建设项目应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不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7)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不正确,消除或者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不可行;

8)不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其他规定和要求。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文山市水务局。

四、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的准予批准条件:

1.符合相关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

2.符合洪水调度安排,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

3.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与防洪有关的技术标准等要求;

4.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5.对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6.建设项目应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能够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7.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正确,消除或者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合理可行;

8.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其他规定和要求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符合相关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

2)不符合洪水调度安排,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

3)不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与防洪有关的技术标准等要求;

4)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有不利影响;

5)对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有不利影响;

6)建设项目应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不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7)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不正确,消除或者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不可行;

8)不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其他规定和要求。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水务局窗口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交通方式:

六、申请材料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增项

到期复查

依申请变更(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依据

备注

1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表

原件

纸质

2

2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20

3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

原件

纸质

2

4

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

复印件

纸质

2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13个工作日(现场核验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1.评审: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组成评审组,对报告进行评审。

2.审核: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告资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3.发证(批复):市水务局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批准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前置审批(无)

)共同审批

)前置审批

十、中介服务(无)

中介服务名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中介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第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严把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质量,建设单位应选择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其资质应不低于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相应资质等级。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区域防洪基本情况、洪水影响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评价、洪水对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等内容…..。第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机构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视情简化程序,减少环节,优质高效地开展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工怍。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前一般应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给予审批: (一)符合相关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二)符合洪水调度安排,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三)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与防洪有关的技术标准等要求;(四)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五)对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六)建设项目应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能够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七)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正确,消除或者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合理可行;(八)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其他规定和要求。

中介服务资质要求:不低于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报告,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处理意见:申请人自行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审。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二、资质资格(无)

十三、审批流程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水务窗口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

水务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初审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检查材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审核审批发证

水务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批复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水务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122475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咨询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文山市水务局关于某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取水许可证,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60天,即视为送达。审批结果将在文山市水务局网站公示栏目中公布。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务服务管理科

电话投诉:08763037968

网上投诉:http://www.xzsp.ynws.gov.cn/web/2/addComplainPage.html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文山市水务局纠风监察室;通讯地址:文山市新闻路48;邮政编码:663099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文山市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水务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1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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