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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12日 08:33  点击:[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全省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1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号)要求,我市已建成并启用文山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为促进全市投资审批中介服务选取工作规范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介超市运行时间

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实体平台和系统平台已于201663日起正式同步运行。

二、中介机构入驻形式及范围

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分为实体平台入驻和系统平台入驻两种:实体平台现有9家中介机构入驻,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评估、测绘、测量调查、代办等服务;系统平台属全省统一搭建共同使用,入驻范围包括咨询评估类、勘查设计类、测量调查类、检测服务类四大类别,41个资质类型,148项中介服务事项(具体服务事项附后)。

三、中介超市选取范围

(一)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服务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部门在办理投资审批受理条件时,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鉴定等审批前置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自愿原则或者业务需要,委托中介超市提供平等竞争和公开选取购买中介机构服务。

四、中介服务机构选取程序

(一)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购买中介服务项目时,需按采购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批后,依据采购单位的中介服务项目需求,到市中介超市进行采购公告审核发布、中介服务机构公开选取、跟踪合同洽谈等工作。

(二)企业自愿委托中介超市提供公开选取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的,直接到中介超市提出申请并填写《中介超市采购服务申请表》后,按程序进行公开选取中介服务。

五、中介超市运行宣传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购买中介服务工作的宣传,做好本部门购买中介服务相关申报工作。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部门要对企业做好从中介超市购买中介服务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为企业项目落实减少运行成本。今后,代理服务机构须凭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附件: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暂 行)

中介超市业务联系人:高苠釜、饶 怀

电话:0876 —3037960

传真:0876 —3037966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7日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7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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