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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年09月14日 15:56 朱永芬 点击:[ ]

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

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州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提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管理和提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负责中心内部的日常规范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职责

   执行全州统一的交易管理办法,完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制度;为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依法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投资引导、项目融资、交易鉴证等服务活动;受理各类产权交易申请,依法审查产权交易主体资格和交易条件,以及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组织开展各类农村产权交易;做好文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汇总、储存和发布;指导乡镇(街道)、村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做好产权交易合同纠纷调解;组织产权交易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完成人民政府交办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3.中介超市职责。一是严格审核各单位的中介服务采购需求计划。对于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提出的中介服务申请,严格审查项目的合法性,是否具有相应的批复文件、审批表、项目服务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业主采购账号;二是做好采购公告内容的填写和审核。制作系统操作流程图,告知采购人代表相关注意事项并演示系统操作的相关流程和规则。严格审核公告内容及要求,避免出现因采购人设有限制性、排斥性条件、内容不完善或因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项目废置。对于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写,审核通过的给予公示;三是做好公开选取工作。负责对报名的中介机构进行符合性审查和报名机构的的符合性审查、公开选取、信息登记和确认书发放等工作。组织和主持公开选取,负责根据采购公告确定的公开选取时间,提前检查设施设备,按照已确定的采购方式开展选取工作。负责根据公开选取结果,在中介超市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中选结果登记并公示,最终出具《文山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四是做好跟踪服务和资料归档。负责跟踪协调采购单位与中选机构的合同洽谈情况并提供签约服务,收集合同及相关的电子文本进行存档。负责受理各类投诉,并组织调查核实、跟踪协调处理。合同履行结束后负责督促采购单位完成星级评价,对不符合信用的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2.做好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3.做好管理和提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设施;

4.做好农村资源综合产权交易工作,主要包括为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依法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投资引导、项目融资、交易鉴证等服务活动;受理各类产权交易申请,依法审查产权交易主体资格和交易条件,以及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组织开展各类农村产权交易;做好文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汇总、储存和发布;指导乡镇(街道)、村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做好产权交易合同纠纷调解;组织产权交易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等等;

5.做好中介超市的服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文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批复》文机编复〔2015〕9号文件精神,核定事业编制10名,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整事业编制10名,调整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为10名。在编车辆1辆,实有车辆1辆,到2016年年未实际在职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11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3万元,占总收入的91.48%;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8.52%。与上年度对比总收入增加了27.4万元,增长率为30.44%。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工作人员工资调标引起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11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4万元,占总支出的90.06%;项目支出11.17万元,占总支出的9.94%。与上年对比实际支出数增加了18.74万元,增幅19.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工资调标而引起的经费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标而引起的经费支出大幅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府各部门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专项开支1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保证各单位进场交易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服务费的开支,杜绝浪费,如办公用品、茶水等。具体项目开支包括商品及服务支出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5万元。

2.开展工作情况

截至12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307个,交易金额13.25亿元, 增值资金2186.54万元,节约资金3492.7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项目19个,交易金额1704.21万元;政府采购交易项目278个,交易金额36601.62万元;国有资产交易项目2个,交易金额422.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项目8个,交易金额93784.13万元。乡(镇)街道分中心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98个,交易金额4463.8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项目65个,交易金额4167.59万元;政府采购交易项目33个,交易金额296.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7%。与上年对比增加14.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调资而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方面87.05万元;项目支出9.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方面,其中工伤保险基金0.1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0.2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94万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0.2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3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领导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并以身作则,尽量做到能不接待就不接待;能不开车就不开车,其他干部职工也纷纷效仿。极大地节约了财政资金,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21万元,下降57.2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占83.64%;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16.3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所需外出办事、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人次33人。主要用于接待乡镇交易中心和农综权交易中心人员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方面的接待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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